宣传工作是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网络宣传平台是宣传工作的主要载体,也是是展示学院整体风貌和的重要窗口。为进一步加强国际教育学院宣传工作,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国际教育学院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吕 楠
副组长:潘 冬、李烨阳
组员:周 倩、韩 宇、王 瑾、巩若宁、米婷婷、梁晶莹、陈菁菁
二、工作原则
1.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关注新闻发布各个环节,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有效展示我校来华留学事业发展的面貌。
2.严格审核内容。进一步完善内容审核把关制度,规范新闻稿件发布程序,切实加强对发布内容的审核把关,确保新闻报道准确客观,新闻内容导向正确。
3.完善发布程序。通讯员是新闻稿件的第一责任人,学院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应严格履行审核职责,所有新闻稿件严格按照发布流程进行发布,不得跳过任何步骤,确保新闻稿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工作程序
1. 通讯员完成初稿撰写并填写学院网络宣传平台信息发布审批表。
2. 通讯员将审批单、新闻稿和图片打印后,交分管领导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交学院主要负责人进行终审。
3. 审核通过后,通讯员将审核签字后的纸质版审批单、新闻稿和图片交给学院网站负责人。
4. 网站负责人将新闻稿在网络宣传平台上发布。
四、工作要求
1. 网络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作为本单位宣传工作负责人,要把握好宣传方向。
2. 新闻发布要注重时效性,原则上活动举行后不迟于次日完成新闻发布工作。
3. 宣传资料由通讯员和网站负责人分别存档,包括但不限于新闻原图、视频、音频等。
4. 新闻稿经审核通过后,通讯员将文稿以Word电子文档形式和相关新闻稿图片一并发送至网站负责人,注明标题、发布日期与发布板块,图片要求清晰。
5. 审批后的网络宣传平台信息发布审批表交由网站负责人留存。
国际教育学院
2024年2月26日
附件:国际教育学院网络宣传平台信息发布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