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工院国教函〔2020〕3号
来华留学生免修部分课程管理办法(试行)
为推进学校教育教学国际化进程,进一步规范我校外国留学生参与教学活动,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质量规范(试行)》与我校发布的《徐州工程学院外国留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与办学特色,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留学生可免修思政类课程、国防环节和军事课程(含军事理论教学和军事技能训练)、创新创业相关课程。中国概况类课程、心理健康类课程、安全教育类课程由国际教育学院统一安排,考试成绩计入毕业成绩中;
第二条非语言类专业的留学生可免修大学英语、大学语文相关课程,语言类专业的留学生须按照培养计划完成所有语言课程,所有留学生的HSK课程由国际教育学院统一安排,考试成绩计入毕业成绩中;
第三条为增进我院办学特色,保障留学生体育活动安全、有序地进行,国际教育学院开设“舞龙舞狮”、“中国武术”等特色体育课程,以上课程均为必修课,将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安排、组织实施与考评,考试成绩计入毕业成绩中,公选课“大学体育”可免修。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从公布之日开始执行,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二〇二〇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