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华留学生部分专业准入管理条例(试行)

发布者:韩宇发布时间:2020-10-09浏览次数: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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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工院国教函20202

 

来华留学生部分专业准入管理条例(试行)

 

为提高我校来华留学生的学习质量,保证留学生进入专业课学习后能顺利攻读所选专业,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质量规范(试行)》与我校发布的《徐州工程学院外国留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文件精神,现制定部分专业的准入条件:

1、留学生选择所有人文学院的专业须通过HSK6测试并取得相应证书,并通过由人文学院安排的面试,分数合格方能就读;

2、留学生选择所有艺术学院的专业须通过艺术学院安排的自主招生笔试、面试,分数合格方能就读;

3、留学生选择教育科学学院中的音乐相关专业须通过由音乐学教研室组织的音乐专业测试,分数合格方能就读;

4、留学生选择体育学院的专业须通过体育学院组织的体能、专业技能测试,分数合格后方能就读;

5、留学生选择外国语学院的专业须加试笔试与面试,笔试内容为中国高等教育入学考试英语科目真题,在外国语学院和国际教育学院共同监督下进行测试。笔试分数须高于100分(150分制)方有面试资格,面试由外国语学院进行考核,分数合格后方能就读;

6、留学生申请任何二级学院的专业,该二级学院均可组织相关测试,测试分数合格后方能就读。

   本条例适用于通过HSK4级的语言生,以上测试将在该生进入专业学习之前进行,测试成绩作为是否能选择该专业的唯一标准,未通过测试的留学生不得选择以上学院的相关专业。  以上测试完成后须保留测试结果相关过程性文件。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二〇二〇年